香港普福堂成立背景
1949年解放前,香港已有一班經常來往港穗的打鑼鼓(主要是八手)從業聚集來往,聚會地點在廟街八十三號公仔友(下手,原名江友)家中;而常在此落腳的有:譚桂華、長人耀(本姓簡)、打鑼樹(羅家樹)、容章業(打鑼王)、梁金(金鳳凰樂器店東主)等人。 因為與玩西樂的王粤生、林兆鎏等交往,所以漸有組織樂師工會的念頭。1951年,在何海琪的安排下,商借西貢街「海員工會學校」天台,作為香港「音樂部」的臨時辦事處,一個帶工會性質的粵劇樂師雛型組織便出現了,當時成員約有十八人。
1952年,「香港八和會館音樂組」正式成立,由粵樂名家尹自重出任首屆組長,由於當時「香港八和會館」仍未成立,所以「音樂組」實屬一獨立組織,但仍以「廣州省八和粵劇職業工會 – 香港分會音樂組」為依附對象。 1953年,「香港八和會館」正式成立,由於「音樂部」與八和會館有統屬關係,且無正式會址,遂得在八和會館安排一張寫字枱辦公。1955年,重新辦理加入「香港八和」及「音樂部」的手續。 1985年11月15日為進一步發展會務,正式註冊「香港普福堂粵劇樂師會有限公司」。
會址
加入香港八和會館並借用會館地方多年後,「音樂部」各理事決定用集資形式購買會址,要求在大班工作的報效兩天工資,其他會員隨緣樂助,但仍不能籌得足夠款項,終於由當屆副理事長林兆鎏向其徒吳君麗商借款項,方能買下平安大樓現會址其中一單位,時為1960年。1952年,「香港八和會館音樂組」正式成立,由粵樂名家尹自重出任首屆組長,由於當時「香港八和會館」仍未成立,所以「音樂組」實屬一獨立組織,但仍以「廣州省八和粵劇職業工會 – 香港分會音樂組」為依附對象。 1953年,「香港八和會館」正式成立,由於「音樂部」與八和會館有統屬關係,且無正式會址,遂得在八和會館安排一張寫字枱辦公。1955年,重新辦理加入「香港八和」及「音樂部」的手續。 1985年11月15日為進一步發展會務,正式註冊「香港普福堂粵劇樂師會有限公司」。
當時的理事會曾將該單位出租,由於住客欠租,遂收回作正式會址之用,並開設麻雀耍樂等康樂活動增加收入。 1986年,因會務發展,經濟比較充裕,理事會再次發動會員集資,購買相鄰另一相連單位打通併用。2001年再購下對面單位。擴大的會址單位作為音樂活動及會員活動用途。
初期會員福利、權益及責任
普福堂成立初期設有歲晚派發的福利金及會員仙遊的福壽金。此外,為保障會員權益,當年規定樂師演出時不能與非會員合作;劇團公演時亦按規定大班聘用十六人、中班十二人、細班九人。以前也有會派(失業的樂師掛牌輪候工作)的制度,但近十年因粵劇演出已沒有會員掛牌,使這個制度名存實亡。隨著時代變遷,上述會員福利、權益及責任已有改變,現時會員福利以最新公布為準,詳情請參閱「會員專區」。
知多一點點:
普福堂原名普和堂,是八和會館八個堂口之一。普和堂後來為何改名為普福堂?
1889年(光緒)十五年,八和會館正式成立,並分設八個堂口,兆和,慶和,福和,新和,永和,德和,慎和及普和等,寓意八方和翕。不同的行當被安排居住不同的分堂。
普和堂屬於戲班樂師組織,又稱棚面師傅公會。
清末民初,普和堂有樂師身故,被八和會館主事人拒絕不給予在八和義地埋葬而惹起全行棚面公憤,經全行棚面商議,決議把普和堂改為普福堂, 成為一個半屬八和會館,半獨立的行會組織,目的是維繫戲班樂師的權益,及維護樂師在戲班演奏的權利。
成立過程
1952年
在香港的粵劇樂師成立「廣東省八和粵劇職業工會 – 香港分會音樂組」,由粵樂名家尹自重出任首屆組長
1953年
「香港八和會館」正式成立
1954 年
音樂組向電台「麗的呼聲」提出要求該台每次轉播粵劇必須向音樂組補回演奏費*
1955 年
音樂組加入「八和」改稱「香港八和會館音樂部」, 尹自重出任第一屆理事長,副理事長林兆鎏,總務主任王粤生,財務主任容章業
1960 年
由當年「香港八和會館音樂部」七位理事包括尹自重、林兆鎏、黃其浩、黃滔、蘇漢英、王粤生及容章業簽名 買下平安大樓一單位作為永久會址。
1985 年 11月 15 日
正式註冊成為「香港普福堂粵劇樂師會有限公司」。
1986 年
再買下平安大樓另一單位。
2001 年
再買下平安大樓第三個單位。擴大的會址單位作為音樂活動及會員活動用途。
知多一點點:
* 音樂組主席尹自重解釋提出要求的原因:「關於此事之發生,動機是鑒於目前粵劇危機四伏,同人失業日增」,又說:「目前班業不興,彼等生活堪虞,倘若長此任播任錄下去,將來不獨粵劇更形冷落,彼被等前途,更覺可悲。為將來計,音樂同人實望「麗的呼聲」以不錄不播為佳,但設若此事獲得圓滿解決,同人等亦等於增加收入。」據黃滔先生說,爭取成功,並就播音費積埋收益,買了「平安大樓」16室作會址。買「平安大樓」16室作會址時,名伶吳君麗小姐借出款項,才夠錢購下。
